百川紫竹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久久小说网www.keeweeego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圣赫塞·科恩是土生土长的科尔多瓦省人,十六岁的时候辍学了。

十七岁成了科尔多瓦城卫军的一员,他身体健壮,又是村里学历比较高的人,在城卫军混的还可以。

那时的城卫军为了扩充势力,把抓壮丁的人手伸到了以前鄙视的高乔人上。

圣赫塞对当兵也不觉得有多辛苦,比放牛骑马有意思一些,十八岁的圣赫塞靠着高乔老乡们的支持,成了城卫军一名小队士兵队长。

当何塞在这具充满爆炸性的身体醒过来的时候,几天都是蒙蔽的状态,头痛到爆炸,两世记忆开始混合,搅拌,大脑如浆糊一样。

那天流了好几次鼻血,让手下的迪鲁特·阿拉贡以为何塞又去哪里大补了。

阿拉贡来自于同一个村庄,以圣赫塞小弟自居,剃着一个大光头,从小就是圣赫塞的铁杆迷弟。

甚至跑去问了军医,毕竟流鼻血好像就是什么病的前奏啊,跟报纸上的故事一样,

医生跟他说得病的可能不大,毕竟前几个月才体检过,跟何塞说的时候,差点被他打了一顿。

何塞也怕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病,还去了市里医院检查了一下,没有发现问题,只是有点炎症,

按前世理解就是俗称上火,是吃高脂肪高蛋白食物太多导致的,吃点消炎药就行,身体素质非常好,让那个检查的护士妹子都想约他去旅店看病了,何塞义正言辞拒绝了。

有段时间圣赫塞挺后悔没有去旅店跟妹子看病,毕竟那个护士妹子真的蛮好看的,相当火辣,连名字都没问下来,可惜。

因为身体记忆本能,何塞很快掌握了西班牙语,纯正的伊比利亚音腔让他有点不太得劲,当然还是很快适应了。

几天后,何塞就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个身份,反正前世也是孤家寡人一个,从此以后何塞就是圣赫塞了。

原身是一个开朗讲义气的小伙子,走在路上都有人敬礼和打招呼,中学肄业也不算文盲了,在一堆高乔人算是学历高的,其他跟他一起被抓来的壮丁大多数都是小学毕业居多。

高乔人类似于阿根廷的游牧民族,这个民族刚开始就遇上了火器时代,现在是阿根廷最底层的民众。

以圣赫塞的出身能在城卫军小有权势,掌管着一支五十人的小队,颇有威望,算是个奇迹。

圣赫塞看了一眼镜子,人高马大,一头浓密黑发,是个颇为英俊的小伙子。

其他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修仙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独步沧澜

独步沧澜

消失的发际线
(长线布局+反派高智+配角丰富) 为什么会有禁忌科学?主角的系统又是怎么回事? 大海的女儿、黑夜中的英雄、痴情的剑仙、极端的圣裁者、疯狂的信徒。 世界的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样的真相。 平凡的故事又有多少让你感动。 科技与异能,野心与欲望,感动与遗憾。 很用心的一部小说,希望能够得到你的一份认可。
修仙 连载 50万字
三造大汉,蜀之汗马

三造大汉,蜀之汗马

千帆归海处
前世魏粉穿越三国,在刘备徐州大败之后投靠曹老板,却意外与刘备有了交集。 曹操:我得智宸,胜过关羽和陈宫啊 李典,许褚:你武力爆表,却喜欢苟起来当文臣? 袁绍:我在前面打仗,你把我军粮全截了? 胡岑因变法不得志,最终投靠刘备。 刘备:我得先生,便知道汉室不该亡! 兴兵灭孙权,智谋定益州,北伐安天下。 兴复汉室,还于旧都,三造大汉,蜀之汗马! 不无敌,蜀粉魏粉都能冲,不喜勿喷
修仙 连载 34万字
沅祖应劫记

沅祖应劫记

炒菜要放辣
有绝世功法,不止一个,有绝世秘宝,不止一个,有绝世兵器,不止一个,他头脑清晰,不烂好人,遇见强敌,不会头脑一热就上。慢慢成长中,心境也在变化,他做好事,也定要留名。
修仙 连载 38万字